8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被警告并罚款20.5万元;宋万宝(时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4.5万元;郑新(时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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