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全市首张律所聘用外籍法律人才(包括聘用外国法律顾问)的5年期(法定最长期)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与全市首张相应期限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许可在长宁颁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受聘外籍人员J BENJAMIN BAI(美籍华人)接过受聘人员全新证照:“以往申办相关许可费时费力,这次长宁区跨前一步、改革创新,不仅缩短办理周期,还充分延长外国人才聘用时间。这‘一减一加’释放制度改革红利,让律师事务所与法律服务人员得实惠。”
记者了解到,这是长宁探索多部门协同合作、加强人才引入“快办”“好办”之举,为急需拓展海外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带来“政策福利”,也是本市法律服务机构聘用外籍人员来华工作许可的一次制度性改革突破。
眼下,企业对法律服务“出海”的需求日益增多,涉外律师事务所对国际化人才需求量巨大。但聘用外籍人才在华工作,需为其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与居留签证等许可手续。以往受聘外籍人员每年需往返于中国与外国之间两次并在沪逗留办证,这增加了律师事务所日常运营的制度性成本,也给律师事务所海外业务拓展与稳定海外人才在华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长宁区司法局在今年6月的调研中获悉律师事务所上述诉求,会同区人才工作局、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等职能部门寻求有效解决方案。
此次,长宁探索实现了从“逐项申办”向“一站联办”的制度创新。以往外籍人员在华工作,需先申请来华工作许可,再办理居留签证许可。改革后,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出具推荐函方式,协同人才、公安等职能部门开展线上预审与业务联办,缩短办理周期,实现了律师事务所聘用外籍人员许可的一窗受理、一站联办,大幅提高行政效率。
再者,实现了“一年签”向法定最长期限(五年)突破。原先在华工作许可证与居留签证期限与律师事务所年检期限相挂钩。此次改革突破了律师事务所年检期限限制,并结合受聘外籍人员专业特长、本市人才急需程度等综合评估,实现法定最长期限(五年)许可,切实减少外籍人员重复回沪面签次数。
同时,实现“容缺受理”温度与“预警监管”力度的有机统一。容缺受理上,对许可获批1年期以上律师事务所,允许其在下一年度通过材料补正方式,自然延续受聘外籍人员许可期限,切实降低了律所日常运营成本。同时,严守政策底线,对存在违规执业、违法行为的外籍人员,建立联合预警机制,及时启动来华工作许可撤销程序,确保本市规范有序法律服务执业环境。
后续,长宁将结合律师事务所业务办理实际,进一步优化完善工作流程,尝试建立律师事务所白名单等工作制度,加快律师多次港澳往返商务签等改革举措落地,为本市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与“出海”布局提供制度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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